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王进玲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哪些情形的可以终止履行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6-10-19 15:59)    点击:271

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哪些情形的可以终止履行

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,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终止履行:1、经营状况严重恶化;2、转移财产、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;3、丧失商业信誉;4、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。

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,应当承担违约责任。  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王进玲律师提供“婚姻家庭  合同纠纷  损害赔偿  交通事故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王进玲律师,王进玲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王进玲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562996622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王进玲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临沂律师 | 临沂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王进玲律师主页,您是第27926位访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