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王进玲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种类有哪些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6-10-19 15:59)    点击:433

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种类有哪些?

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下列几种:

(一)同时履行抗辩权

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,应当同时履行。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或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,有权拒绝其履行的要求。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为:1、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互负债务,且双方债务有对价关系。2、债务同时到期,可以同时履行;双方的对等给付是可能履行的义务。3、当事人一方的履行不符合约定,即瑕疵履行的另一方可对有瑕疵的履行部分行使抗辩权。

(二)先履行抗辩权  

当事人互负债务,有先后履行顺序,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,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的要求;先履行一方不符合约定的,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。 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为:1、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互负债务。2、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,这种顺序一般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,或按交易习惯能够确定。应先履行的债务有履行可能。3、应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,即全部或部分瑕疵履行。 

(三)不安抗辩权  

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,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终止履行:1、经营状况严重恶化;2、转移财产、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;3、丧失商业信誉;4、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。  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,应当承担违约责任。  由上述规定可见,不安抗辩权的使用条件为:1、双务合同,且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的债务尚未至履行期限。2、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。  不安抗辩权是预防性的保护措施,当一方情况发生变化,另一方先履行会造成损失时,法律依据公平原则作出上述规定。为防止不安抗辩权的滥用,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行使此项权力时,一定要有确切的证据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王进玲律师提供“婚姻家庭  合同纠纷  损害赔偿  交通事故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王进玲律师,王进玲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王进玲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562996622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王进玲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临沂律师 | 临沂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王进玲律师主页,您是第27926位访客